作者: 陳軍
李大眼的文章有一种非常容易辨认的风格。它的情绪总是很满,语言也总是绷得很紧,而材料的使用方式,则往往是把历史和新闻中的片段性故事抽取出来,重新排列,再用一种跳跃性很强的连接,把这些故事粘在一起,最后在读者心里制造出一种越来越强烈的道德震荡。读这样的文章,常常会有一种被推着走的感觉。一个故事接着一个故事,一个受害者接着一个受害者,几乎没有停下来判断的空间。
如果只从传播效果来看,这样的文章当然是成功的。它比冷静分析更容易被转发,比因果关系的讨论更容易激起愤怒,也更适应社交媒体的扩散逻辑。但问题也恰恰在这里。因为这种文章的成功,更多是情绪动员的成功,而不是认知建构的成功。它让人迅速进入立场,却不让人缓慢进入理解;让人立刻知道该痛恨谁,却不让人明白事情为何走到今天。
我把这种写法概括为“道德震撼叙事”。它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讲真事,也不在于是否虚构,而在于它如何使用这些真实片段。在这种写法中,事实不是为了理解而更像是用来制造情绪的燃料。故事被截取、堆叠,不是为了放回更大的历史框架,而是为了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道德召唤。
如此,读者面对的往往不再是一个历史问题,也不再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是一场被安排好的道德体验:你必须愤怒,必须同情,必须站队,必须和作者一起完成这一场义愤。
这种写法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它用情绪代替了分析。它会把惨烈的细节不断摆在你面前:少女被处决,学生被扔下楼,抗议者被枪杀,女人被毁容……但它很少认真讨论,这些事件在具体语境中的因果是什么,在社会中的普遍性有多少,在历史中的连续性如何,它们究竟属于极端个案、制度惯性、政治危机,还是某一个特定阶段的暴力表现。
一旦把这些层次展开来讲,情绪就会被思考代替,判断就会变慢,而这恰恰是李大眼这种写法最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它最有力的部分,往往也正是最值得警惕的部分。因为它们通常不是分析最有力,而是煽动力最有力。通过细节和画面的持续堆叠,读者会被一步一步推向一个预定的结论:这里是一片彻底的黑暗,那里站着几个彻底的恶人,而面对这样的恶,似乎除了击杀,已经不需要更多迟疑。
李大眼的这种写法会不断削弱公众理解公共事件的能力。它训练的不是思考,而是快速反应。它不要求人耐心梳理复杂因果,只要求人在几个强烈画面之后,迅速表达出同质化的愤怒。
久而久之,人们理解政治的方式就会越来越戏剧化、越来越二元化,越来越依赖那种“看上去就很坏”的直观刺激。一个社会如果长期这样讨论公共议题,最终形成的就不会是成熟的公共理性,而是一种极易被情绪裹挟的舆论习惯。
大家都在寻找最惨的故事、最坏的人物、最极端的证据,仿佛谁能把敌人写得更恶,谁就更接近真理。可事实上,越是复杂的政治现实,越经不起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
李大眼最近这篇“所有的神棍都必须死”,和他以往的写作路数一样,先大段铺陈人类暴行史:波斯尼亚的人道灾难,科索沃轰炸、索马里屠杀、种族清洗、殖民屠杀……他把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惨剧不断排列出来,仿佛要给我们上一堂人类灾难史教学课。
我看了他文章后面引用的15份资料,都是来自前人的报导,其中没有任何来自不同视角和立场的调查和分析,批评都是沿着一条逻辑线展开的叙事。这对李大眼这样的读者来说可能很受用,对我来说,单一叙事不仅存在着幸存者偏差,还包含着胜利者为自己发动战争故意把某些故事极端化的可能。
在一个没有社交媒体的时代,舆论是非常容易操纵的。尤其是这些故事大部分都出自于本身是人类自冷战以来制造了最多战争灾难的西方。我们有太多人已习惯将自己代入西方过去几十年来宣传出来的立场偏好,这构成了几代人因这种多年宣传所造成的认知偏差。
当他李大眼把叙事转向伊朗时,他的这套叙事就没那么容易跟着鼠标向前推进。他的文章先从巴列维时代跳到伊斯兰革命,然后罗列出一连串具体的惨案:16岁少女阿特费因“通奸罪”被处决,1999年学生被扔下楼,2022年,16岁的沙卡拉米上街声援因“头巾戴得太松”被道德警察打死的阿米尼……九天后,家人在停尸房找到她的遗体……等等,这些来自不同年份、不同政治抗议阶段的事件,被他串在同一条叙事线上,最后制造出一种整体印象,这个国家一片黑暗,那里的政府恶贯满盈,而这一切都是“神棍”造的孽。
可是我们讨论的伊朗是个正在进行时中的历史,它所有复杂的宗教结构,什叶派漫长的文化传统,然后冷战之后的地缘压力,还有四十多年制裁与冲突所形成的现状,加上以色列和美国处心积虑所要推动的政权更迭,构成了伊朗今天内部冲突和动荡。
但李大眼对任何复杂的事物不感兴趣,他没有时间和耐心去分析这些问题。他只关心如何在戏剧性的事件中理出一条道德故事链,他的目的不是想要理解,而是推动一种简单的情绪结论:既然神权如此邪恶,那么对它的宗教领袖采取任何斩首行动都可以被理解和接受,至于这会带来什么后果,这自然不在考虑的范围。
他选的文章标题“所有的神棍都该死”,非常直接地表达了这种设定。对方既然已经被证明彻底邪恶,那么程序正义,国际法,联合国可以绕开,国家主权也都可以绕开,直接“清除”就是更高的正义。
这正是这种讨论比较危险的地方——用一套自认为掌握了道德审判权的叙事,将不计后果的极端政治暴力合法化。
这种逻辑一旦被接受,今天是伊朗,明天可以是任何被描写成魔鬼的对象。因为关键从来不是具体对象是谁,而是书写者自认拥有审判权柄的那种傲慢。
它表面上像是在为受害者发声,实际上却常常是在享受一种替全人类宣判的幻觉。先不断强化对方的恶名,使它在公众意识中失去复杂性,然后再让任何行动都显得理所当然。英语里那句老话说得很清楚:Give a dog a bad name, then hang it。先给一条狗扣上坏名声,然后再把它吊死。
值得注意的是,像李大眼这种情感投射往往是选择性的。在某些议题上可以看到他们泪如泉涌、怒发冲冠,在另一些同样触目惊心的灾难面前,却异常沉默。
例如加沙平民的伤亡、医院被毁、难民营被摧毁,整个城市化为灰烬,这些事情你不需要额外去查什么资料,只要看看每天的新闻画面,就已经足够知道那是什么规模的毁灭。但恰恰在这种近在眼前的悲剧面前,那些最擅长道德震撼叙事的人,却常常安静得惊人。这说明他们所经营的不是什么普遍的道德原则,而是一套定向的情绪输出机制。
我反对的并不是李大眼这种愤怒,更不是要否认他所描述的故事本身。我真正反对的,是这种叙事可能导向的现实政治灾难。
当“斩首行动”真的发生,我们看到的是中东被进一步推向灾难,世界开始崩塌失序,其产生的后果远远超出李大眼这类文章所能想象的范围。
另外在他所谓“某某必须死”的过程中,无辜者的连带伤亡很容易被解释为“必要代价”而忽略不计。这一点,与今天以色列对付哈马斯时的战争叙事并没有任何本质区别:先绝对化敌人,再合理地摧毁巴勒斯坦,通过种族灭绝强占他人的土地。
还有真正需要回答的严肃问题,总是在这样被跳过去。像李大眼从来不会费心去明白,有些人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比如伊朗的传统在宗教史与什叶派传统中继承了什么,改造了什么,又放大了什么?
他们的宗教领袖也不是凭空从恶中长出来的,而是某种历史、社会、文化和政治力量的产物。你可以批评这些力量,但不能假装环境因素不存在,人不是随着环境变化而形成他们的人格,就好像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作恶而存在的。更有甚者,李大眼什么时候了解过任何宗教历史,读过任何一本伊斯兰教派的经典,或者研究过东罗马一千年的历史,它的开放和包容性如何使得后来文艺复兴成为可能?
再者,在他的私人生活里,他认识几个阿拉伯人?更不用说波斯人。如果我没有猜错,他也许从来没有踏上过中东这块土地,包括他前面洋洋洒洒列出的那些国家。
人只有在所知甚少的时候,才会喜欢用道德震撼叙事来回避现实的这些矛盾和复杂性,因为一旦容纳了复杂性,它就会失去自己最核心的力量:那种毫不迟疑的道德审判感。
我在李大眼的这种叙事激情里,看到了一种罗伯斯庇尔式语言的幽灵。它总是从绝对的道德出发,把世界清晰地劈成两边。如果他这样的人掌握权力,就会毫不迟疑地把敌人送上断头台。
我们当然对一切残忍不公的事表达愤怒——对爱泼斯坦案,对加沙的人道灾难,对所有被权力碾压、被战争吞噬、被制度羞辱的人。
问题从来不在于我们应不应该愤怒,而在于我们如何处理自己的愤怒。愤怒可以是道德的起点,但绝不能成为司法判断的终点,更不能成为无法无天的理由。
如果我们只是从历史中挑选那些有利于当下谴责立场的证据,把它们编成一个义正词严的故事,然后再用这个故事去解释全部现实,那么我们并不是在理解世界,而只是在沉溺于一种自我感觉良好的谴责之中。
久而久之,公共讨论奖励的就不再是耐心、辨析和理解,而是更尖锐的句子、更极端的个案、更剧烈的表演。公众的辨识能力会越来越弱,越来越容易成为情绪程序的被动反应者。所谓公共道德,也就会越来越像一种被操控的大合唱。
所以我想说的是,所有历史中的极端事件,都必须被放回因果链条之中,和历史结构与制度的分析里,我们才能理解现实,我们才有可能避免一边痛恨一种压迫,一边又在另一种叙事中复制更加倍的暴力压迫。
否则,我们永远看到的只是政治化道德化的戏剧表演:观众的角色早已分配,善恶早已注定,那些已经不会思考的人只需在听到高潮音符时起立鼓掌。